近來,協助客戶免費貸款諮詢時,常發現客戶銀行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造成無法成功辦理貸款;或是客戶也無法確定名下的警示帳戶是否已獲得處理,此類問題在社會上已經越來越普遍,進而影響客戶順利辦理貸款的機會。因此,如果我有警示帳戶,應該如何處理呢?

專家解析:
首先,先讓我們認識何謂「警示帳戶」?警示的期限多久呢?如何解除警示帳戶?OK忠訓國際
1.何謂警示帳戶?
警示帳戶指法院、檢察署或司法警察機關為偵辦刑事案件需要,通報銀行將存款帳戶列為警示者。
衍生管制帳戶:指警示帳戶之開戶人所開立之其他存款帳戶,包括依「銀行對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之存款帳戶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二項第五款但書規定所開立之薪資轉帳戶。
2.警示的期限是多久呢?OK忠訓國際
警示帳戶之警示期限自每次通報時起算,逾三年自動失其效力,但有繼續警示之必要者,原通報機關應於期限屆滿前再行通報。
3.該如何解除警示帳戶?OK忠訓國際
依法扣押或禁止處分之存款帳戶及警示帳戶,應依原扣押通報機關之通報,或於警示期限屆滿,銀行方得解除該等帳戶之限制。屬衍生管制帳戶及依第四條第三款所列標準認定為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之存款帳戶者,經銀行查證該等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情形消滅時,應即解除相關限制措施。OK忠訓國際

<<資料來源: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訂定之「銀行對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之存款帳戶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九條、第十條>>

    解除警示帳戶有三個關卡需要處理,分別是警察局、銀行、聯徵中心。警示帳戶者須攜帶個人證件與刑事判決書至警察局填寫一份「民眾解除警示帳戶申請書」,一式三份,第一份由受理單位(分局偵查隊、警察局刑警大隊)作為解除警示之憑據;其餘兩份分由受通報之金融機構暨刑事警察局辦理解除警示作業註記。警察局在解除完警示帳戶後,會郵寄解除警示帳戶之公文副本給警示帳戶者,公文副本也會同時發放給該通報銀行,並請聯徵中心註銷警示帳戶的記錄,恢復正常聯徵信用,若銀行未主動解除,可親自攜帶解除警示帳戶之公文副本至各銀行去解除 (通報銀行在公文上會有註明 ),前後大約需一個月的時間。OK忠訓國際

    為何近年來警示帳戶越來越多?不外乎是現在詐騙集團日漸猖獗,透過各式詐術,獲得受害人之存款帳戶、存摺,使受害人成為人頭戶,或是以移花接木的手法,使受害人於不知情的情況下,淪為加害人的角色,進而被通報成為警示帳戶。因此,對於自己名下證件、存摺、信用卡資訊等私人物件,應小心妥善保管,若遇詐騙集團也應小心謹慎防範,勿將私人物件交與第三人做使用,所以,當遇詐騙集團或接獲不明來電告知帳戶有問題時,應立即通報警察機關或撥打反詐騙165專線進行求證或檢舉,才能保護自己與他人的資料不受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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